Saturday, May 13, 2006

 

給宣道會的公開信 (廖思威) - 英文

Dear Sir,

Re: Queries on the Announcement on 29th March 2006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year, Rev. Wong Kwok Yiu, ex-chief pastor of Kwun Tong Alliance Church (KTAC) announced his resign on his personal weblog. The news received media attention, as Rev. Wong criticized The Society of Truth and Light (STL), a para-church organization widely considered as close partner of 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 (C&MA), during the debate on 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This fact was alarming for the public, as they worried that Rev. Wong was forced to resign as a result of his speech.

Your organization published an announcement on the organizational website at the end of March. In the announcement, it was mentioned that Rev. Wong was advised to resign by the Committee of KTAC. Such an advice was accepted by your organization, and your chairman helped in the persuasion. The announcement emphasized that the decision was the result of co-operative problem between Rev. Wong and KTAC, while C&MA had never stopped Rev. Wong from criticizing STL. The latter was only advised to communicate with STL before criticisms.
The case was not closed, however. The letter written by KTAC Committee to Rev. Wong was publicized on InMedia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09102&group_id=11 ) by Hoi Hoi. In point 4.2 of the letter, Rev. Wong's criticism on STL was mentioned as a reason for the failure of co-operation. Some moralistic comments was given in the letter, while Rev. Wong's criticisms was blamed for stirring up conflicts between Christians, and paved the way for devil's work.

Based on this section of the letter, we doubted the integrity of the announcement while it claimed Rev. Wong's resign was unrelated with his criticisms on STL. It could be argued that it was the lack of communication before criticisms, rather than the criticisms themselves, resulted in Rev. Wong's resign. However, merely the mentioning of those criticisms could create reasonable doubts on your statements.

It was unclear that whether there are any regulations by C&MA on the speeches and criticisms of its employees. If they, as your announcement claimed, enjoyed freedom to criticize, under what circumstances would they enjoyed these freedom? As in the case of Rev. Wong, he criticized STL on personal basis without mentioning his post in C&MA. What was your regulations on the private and personal speech of your fellow employees?

Another point that enhanced our doubt is that many of the other points mentioned in the letter was, in fact, without grounds. We could not understand how the number of movies Rev. Wong seen, and the usage of Cantonese in his weblog, could be considered as an evidence of his unholiness? Despite of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holistic in spiritual services, it would not be a sin if a pastor request for some personal time: a devoted servant of God still need some personal time. He is still a human and he would die without rest. He needed some time for quiet, to face God personally, and to fulfill his duties as a family member. These are not only his rights, but his obligations. I would afraid there was a serious misunderstanding on the duties of a spiritual leader.

If all these reasons are not valid, then we would like to ask a question: What is the real reason behind Rev. Wong's resign? Would the mentioned invalid explanations were just cover-ups, as the real reason is not something acceptable to the public: that is, Rev. Wong's resign was caused by his speeches? As details of Rev. Wong's previous speeches was listed in the letter, one by one, to construct evidences for Rev. Wong's incompetence, we could not stop worrying that his speeches are actually the real reasons behind his misfortune.

There are so many mysteries in the incident. We have faith in God, but not in human organizations which claimed themselves as followers of God. It would be your obligations to explain the issue clearly, and to defend and justify your decisions. A spiritual organization without integrity is nothing, and it would be meaningless for followers of God to hide anything.

May God be the Glory.

Yours Sincerely,
Miu Cze Wai

Wednesday, May 03, 2006

 

黃國堯牧師解僱信全文公開

在給黃國堯牧師做過訪問,寫成「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訪問黃國堯牧師」一文後,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其後他所屬的教會及其宗派曾作出聲明,表示其離職並非由於他對同性戀問題及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觀點或立場有關,更指他「未有表達事實的全部,部分內容更不是事件的真實處境」,暗示黃牧的言論有不誠實的地方,並因而也有評論認為「記者只報導受訪者一面之詞,並沒有向觀塘堂求證其真偽或是否事實之全部。」筆者奇怪的是,為甚麼評論者自身又沒有跑去向黃牧師求證,就選擇性地照單全收宣道會的聲明呢?


後來筆者就此事再走訪黃牧師,他就向筆者展示了一封長達九頁、由宣道會官觀塘堂給他的解僱信,內中明確地指出,「炒魷」(解僱)的原因之一,是與他在媒體上發表批評明光社的言論有直接關係的。

全文在﹕
真相,從來就得來不易──黃國堯牧師解僱信全文公開
獨立媒體報導﹕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09102&group_id=11

Monday, May 01, 2006

 

黃國堯牧師 ─ 從批評明光社到被迫辭職(上)

嘉賓:黃國堯牧師
主持:Jackie, Stephen

「非典型」牧師黃國堯,撰文批評明光社因同志帶頭而杯葛 7.1 遊行,引發一連串風波,最後被迫離職。究竟有什麼原因令他決心打破教會「隱惡揚善」的積習?教會迫他辭職的前因後果又是如何?他的心聲,一一在訪問中細訴出來。

Thursday, April 13, 2006

 

黃國堯﹕從同性戀問題看教會的分歧(時代論壇二OO五年八月廿八日)

由於教會即將面對「性傾向歧視法例」的立法,因而觸動了教會的神經,故此,教會便紛紛急不及待地出來表態,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憂慮。在同性戀的問題上,大家都各自表述;簡單來說,保守派的教會和機構(如明光社)都「企硬」在同性戀是羞恥的罪這點上,而自由派的教會和機構(如基督徒學會)就「企硬」在同性戀的人權這點上。雖然作為「福音派」的一員,我自問不會違反聖經真理;但我也不簡單化同性戀的行為是罪就劃上句號。我知道很多保守派的人士一定很氣忿,以為我離經叛道;但其實真正偏離聖經的可能就是這些人;正如主耶穌指摘當日的法利賽人誤解經書一樣!

  但話說回來,教會分成不同派別,除了因為宗派的各自歷史發展因素外,神學觀點或者對事物的不同看法亦形成教會的分歧。就如同性戀問題就已經最少可分為兩大陣營,即保守派和自由派。從這件事便引發我們想起,教會之間其實有很多分歧,所以,就有「乜派物派」!

  我想到教會除了在同性戀問題上有分歧外,還有對靈恩看法的分歧,對神聖和世俗的看法的分歧,對複製人看法的分歧,還有……;太多的分歧了!不過,不少人也會贊成百花齊放,又何須介意呢!?

  但問題是,教會每遇一問題就要「拗餐死」;最後想免傷和氣也很難!好像我其實不想罵人或與人爭論;但是不罵人不爭論又似乎不能表達心中「不平」,於是便只有「則鳴」!又真理是愈辯愈明嘛!但我也知道這會傷害感情的;所以,我又想大家和解,真是十分矛盾!但無論怎樣,路還是要走下去的;只有寄望大家高抬貴手,在表達時要盡量理性和不單只各自表述,還要找到共識,不然,最後大家只會不歡而散。這樣,對信主或未信主者就可能造成更多不必要的誤解和障礙了!

 

黃國堯﹕教會接納同性戀者?(時代論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對於近期衝擊教會的「反性向歧視法」,基督教圈子均多採用高姿態來反映立場,即以登報方式來表達;以致教會與同性戀者呈現對壘的形勢。我個人一直擔心教會的態度會影響外人和同性戀者的感受,致令他們以為教會沒有愛心和包容性。例如五月廿二日在維園舉行的城市論壇便看見台上發言者壁疊分明。

  教會當然不能容納罪,但卻是容納罪人的地方;若果我們大義?然地攻訐同性戀者的性傾向的不對之處,更且我們要反「反性傾向歧視法」的立法。對同性戀者來說,他們只覺教會是排斥他們這類的人。縱使我們要參與登報的聲明,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沒有檢討的餘地。
雖然,倘若「反性傾向歧視法」一旦立法成功,教會對同性戀的行為在言論上便一定有所顧忌,甚至因對同性戀行為的批評而被入罪;但教會卻有沒有想過與同性戀者組織有和氣的對話來表達教會的憂慮,又應公正的去理解聖經中提及所謂同性戀是罪的經文。

  更有一些登報的教會宗派舉辦如何幫助同性戀者的講座;但既已登報,至少在同性戀者心中已感被排拒和教會非我族類,他們又怎會自投羅網呢?外間看來,這種做法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主耶穌曾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盼望教會人士要徹底地反省以何態度和方法來面對同性戀者。

 

黃國堯﹕教會與同志和解之路(明報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於近期贊成與反對性傾向歧視法立法而引發雙方的辯論,本人已覺到白熱化階段。觀乎各路英雄在報章及網上各持己見的發言,可說是見仁見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雖然,我不大贊同如明光社的做法,他們在報章刊登廣告來為反對性傾向立法造勢,因為這種愚笨的方式只會加劇同志們的不滿,甚至也未必一定能收反立法之效,所以,可以說是有點「阿茂整餅」之類!但每人都有言論自由,所以,這種廣告可能花了錢而無果效,並且可能帶來相反的效果,所謂賠了夫人又折兵,但他們仍然有自由這樣做!

我個人認為教會仍與同志繼續公開爭論也未必是辦法,較有效的方法是雙方願意有代表私下溝通。大家述說各自的憂慮和感受,然後訂下雙方的合適做法:如教會提到同性戀是罪時不是句號,乃要講述先天及後天的因素等,以令到教會人士對同志們有體諒;而同志們在這種情?下則不會引用法例(若通過的話)來告教會人士等。現在的情?是雖然性傾向歧視法案初稿內容也未知悉,將來這法案也未知能否通過,但這就是雙方面能預先溝通的良機。就如一單案件在法官未判前,雙方已能在庭外和解。

我相信教會是愛同志們,就如主耶穌愛任何罪人一樣,但卻要以真誠和諒解的心來對待他們。另一方面,亦請同志們能理解教會的憂慮,並且願意與教會心平氣和地溝通,以期達到雙贏。

 

黃國堯﹕明光社前途不光明(明報二○○五年六月廿一日)

6月18日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在本版的文章提及,對今年七一遊行主辦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把同志團體放在遊行人士的最前線,感到不滿,並明言杯葛遊行,因為民主才是最大公因數,而並不是同志運動。他還懷疑民陣與同志運動掛?(這消息在基督教報章《時代論壇》中為近期最多人關注的一條)。

不錯,明光社是近年一個熱心基督教關心社會的組織,這與昔日教會與世界分離而不理會社會死活的情?是有了進步。但問題是,這些人見賭波反賭波,見同性戀反同性戀,慢慢給人的印象是道德主義者多於理性主義者。筆者雖不贊成賭波合法化或同性戀合理化,但卻不會動輒便把人上綱上線。基督徒雖是有我們的道德標準,但卻不要以衛道之士自居,更不要讓人覺得我們思想狹窄,為古老石山之流,更不要拒人於千里。

蔡志森的觀點若真的代表明光社,明光社的前途則十分黯淡,因為連同性戀者在遊行者前方也不能接納,你說他明光社的氣度是何等小!因為民主既然是最大的公因數,那又何必計較誰行先誰行後,即使我們不贊成同性戀的行為,我們也毋須把水潑走時,連水中的嬰兒也潑出去。

至於民陣是否與同志運動掛?,在未有真憑實據時,我們不應胡亂推測,更不應當以為真。若以為民陣讓同性戀者走在前頭就等於他們支持同志團體,在邏輯上也不一定對,因為近日對反性傾向歧視法的討論而引來各方對同性戀者的同情和諒解下,民陣可能也是基於同情諒解他們而並不一定表示舉手支持。就如教會舉辦講座如何幫助同性戀者,是否等於支持同性戀行為呢?所以,體諒關心比支持可能更真實。

筆者深覺基督教會應以寬宏的心對待同性戀人士,因為他們長年以來活在不見得人的境?中,近年才力爭到較為社會人士所認同。作為基督徒的我,只覺要有主耶穌的態度,就是將殘的燈火,不應吹滅;壓傷的蘆葦,不應折斷。盼望更多有心人,真正扶持同性戀者,使他們感覺被愛和被尊重,以致他們真能被接納進教會的群體中。

 

黃國堯﹕別把自己當烈士(明報二○○五七月九日)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在7月4日《明報》刊載的「談天說道」版中提及明光社及他成為眾矢之的,被人抹黑及受人身攻擊,而公道自在人心云云。我不知道蔡兄之言是否意味?他是站在真理上,所以,不管別人是好是醜地批評他及明光社,這些人都是惡人先告狀,將來等天收。但作為明光社的代言人,他是有頭有面的人,居然公開說是同性戀者霸權,那我實在十分感到困惑!因為是蔡兄先在文章中公開呼籲基督徒杯葛七一遊行,而指出舉辦這次遊行的主辦機構民陣與同志運動是掛?的(參6月18日他在本欄寫的文章);他這種霸權的要求現在竟說成是同志霸權,這是怎麼樣的道理!

至於有關民陣資助六色彩虹旗的印製,民陣及其他人士在本欄中已作過解釋,毋容贅述。雖然,我們可以懷疑民陣並不是說真話,是掩飾之詞,但無真實證據前(如他們的內部文件等),我們亦只是靠推斷而已。既是這樣,我們便不能實牙實齒地說人家是為性傾向歧視立法做勢。連這樣的邏輯都不懂,你說誰是真正的霸氣霸權呢?

基督教有所謂殉道士,或稱作教會烈士,如果蔡兄自以為是烈士,就是看自己過頭了。因為真正的烈士是為真理而殉難,但原諒我說蔡兄是認識真理,但手法錯誤,所以,不算全然正確。而蔡兄所受的也不是什麼人身攻擊,因為若果你真的做得有不妥之處,別人罵你,這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他針對的是你做的不對之事。當然,若果有人罵你「死蠢」、「白癡」等,這些人是有些激動和氣忿,但也不是什麼人身攻擊,在大是大非的討論下,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更重要的,是蔡兄你不要「死撐」和放下自我,並肯去體諒那些同志的心靈,「不單以理性去解拆,也要以感性回應其所需」!(蔡元雲醫生語)

Sunday, April 09, 2006

 

李安與《斷背山》:李錦洪

憑《臥虎藏龍》蜚聲國際的華人導演李安,再以一套描寫同志深情的《斷背山》,勇奪金球獎四大獎項,極有可能在奧斯卡電影金像獎再創佳績。

  李安的成功可以演繹為不同的故事。出身台灣嚴肅的文教家庭,父親是中學校長,卻從小醉心電影,跑進紐約大學電影的學術殿堂,對傳統家庭來說,已是莫大的顛覆。畢業後返台只落得失意落魄的苦果,在家孵了六年豆芽,毫無成績,還靠妻子先賺錢養家。但機會總留給有實力和有準備的人。一片《推手》,將中國文化推進美國的電影世界。他的電影語言充分把自己的成長和生活經驗,並對於社會文化的透視力,張露在每一格菲林中。

  《斷背山》又是一套小成本的巧心製作,劇本來自女作家安妮卜露Annie Proulx的短篇小說,李安已從《喜宴》中那國中國傳統家庭面對同性戀的困擾,躍進到美國社會的核心價值地帶。電影的背景是六十年代初期美國中西部懷俄明州,兩個生活在社會基層的牧場工人(不是尊榮年代的牛仔英雄)在患難中相扶相愛相吸引的同性戀情,在當時的社會氛圍下,完全沒有出路和空間,於是各自結婚生子,只是偶然相約在《斷背山》釣魚重聚。電影鏡頭大部分是廣闊的山巒場景,在浩瀚的大地上,人是那麼的渺小,但真情卻是如何的偉大;當最後其中一人離世,他的朋友將骨灰帶回斷背山,也就觸動了觀眾最大的共鳴。

  此片在美國相對自由開放的社會,被視為是對傳統和基要信仰的衝擊,直接挑戰整個時代對同性戀的態度,自然也挑起不同的迴響。相信在香港公演時,也會引起一番震盪。

  從客觀效應分析,在李安細膩而真誠的佈局下,不帶說教和辯白,就這樣無聲無色地,扣出了動人心弦的電影滲透力。患難真情,溫柔婉約,都是他最擅長的演繹手法。

  記得當年《基督最後的誘惑》在香港上演時,也出現過教會高調罷看和籲禁的聲音,今時今日,當然不能再彈此老調。《斷背山》對基督教傳統倫理價值的衝擊,肯定比《基督最後的誘惑》更強度更深入,連美國人也受其感召,這是李安成功之處。

  從《喜宴》到《斷背山》,李安的顛覆性更上層樓。在欣賞與批判之餘,我只想到在同性戀這個禁忌與敏感的議題上,教會除了神學和道德的論述外,還有甚麼對話的空間,能夠從人內心和價值觀去改變某些取態?

  原來我們最缺少的,仍是那份情,以及對人性的體貼,人心的觸動。如果只剩下決絕和對立,最後只有比較拳頭和權力了。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



時代論壇 第九六三期.二OO六年二月十二日

Saturday, April 08, 2006

 

再思《斷背山》引發的討論﹕胡志偉牧師

上週,有影音使團同工約我作訪問,有關《斷背山》電影,我欣然接受,有四位同工來教會更新運動辦公室,進行了約一小時的錄影訪問。

訪問主要是基於我於三月九日網上發表了〈從《斷背山》再思文化的深耕〉一文,筆者向她們表明,我的文章內根本沒有鼓勵信徒觀看此片,也沒有肯定此片美化同性戀行為。當筆者告之影音使團同工,我沒有觀看此套電影之時,她們甚為驚訝;因為她們可能認定我已觀看此片,質疑我為何沒有看竟寫了那篇文章。筆者澄清,那篇文章根本不是影評,只就《斷背山》反映教會在文化戰線上的失陷。

其實,早在《斷背山》上映之前,我們一群關注同性戀課題的同工,經過討論後,認為毋須就此片作出高姿態回應;這樣做反會為影片造勢,促使更多人進場。筆者於二○○五年二月十八日,撰寫了〈本港教會要關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爭論〉(收集於《彩虹的兩端》一書);同年四月廿九日寫了〈香港教會與性傾向歧視立法〉,認為基督徒要立場堅定,態度溫和,更要有理性研究。

筆者與教新的立場始終如一:肯定由一男一女結合而成一夫一妻的婚姻生活,反對同性婚姻或伴侶立法。從一開始,筆者參與籌備成立維護家庭聯盟,現時也是核心委員。過去至今,教新每年與志同道合團體主辦輔導及關懷同性困擾人士的訓練,有來自 Exodus International、美國的黃偉康博士、台灣的厲真妮等,也協助「新造的人」處理一些行政事務。

有些團體要高調地回應《斷背山》,這是它們的自由;但這些團體扮作「真理的代言人」,批評其他團體或人士默不作聲,或沒有清楚表達立場,就是態度曖味,這是怎樣的理性思考?

筆者要指出,在多元文化處境下的今天,只有「回應式」(Reactive)來面對來勢洶洶的同志爭權運動,教會必處於劣勢。香港,畢竟不是美國;福音派與政治右派(以共和黨為主)的結合,才能暫時守得住防線;而加拿大、英國等,已紛紛倒下。本港教會,在人數方面仍是少數;要有效扭轉形勢,須要有更多走向公共空間的基督徒,這正是筆者撰寫〈從《斷背山》再思文化的深耕〉用心所在。剛有機會,兩次聆聽「天安門之子」余杰的演講,令筆者甚為感動。余杰在不自由的空間下,提出「大聲地寫作」,正是我們需要的。

可惜的是教會人士常「大聲疾呼」,卻不是面向公共空間,反是「窩裡鬥」。當有團體製造輿論矛頭指向《時代論壇》等,卻不反思本身如何在文化領域與公眾對話,這是可惜的!《時代論壇》只不過是基督教內的資訊平台之一,其中討論《斷背山》的文章,多從文化或電影角度評論,讀者有自由,可同意或不認同其中內容;畢竟就筆者認知,《時代論壇》立場基本上不是教導信徒認識聖經真理的新聞空間。教會人士要狠批《斷背山》,責其離經叛道,媚惑人心,大可投稿於「眾議園」或網上作出評論回應。這正是〈從《斷背山》再思文化的深耕〉一文所言 : 「筆者愈來愈感受教會在文化建設上投棄權票,只把信仰價值不斷邊緣化,於是只能反對異於本身的文化,卻未能在公共空間內深耕接近信仰價值的文化。」

當教會人士不敢在公共空間發言,卻埋怨別人的言論「聽不入耳」,那就是自動投下棄權票。正如余達心回應余杰所言:「我們大多只守住個人小天地」,本港教會缺乏那種有潘霍華勇氣的「公共知識分子」。就《斷背山》引發的討論,筆者關注的不是基督徒可否觀看此齣電影,乃是有否更多基督徒能有李安一般勇氣,走進西部牛仔文化,以「同性」題材進行顛覆?

從那次訪問,筆者很深感受到一般信徒社會倫理的貧乏;基督徒的個人倫理,大致上明白聖經教導的價值觀;但一進入世界,就不知所措了!在多元文化處境的社會,我們要抱著「尊重而不認同」與未信人士交往,包括同性戀者在內。正如與伊斯蘭教對話一般,我們不認同對方信仰內容;但我們仍可尊重他們的信仰方式,而不會惡意攻擊他們。我們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包括同性戀行為;但不表示基督徒要放棄本身信仰價值,認同此種生活方式。教會要弄清楚現時要面對的挑戰,根本不是同性戀是否罪(聖經已有明確的立場),乃是在多元倫理價值下,社會不要一面倒傾向遷就同性人士的倫理價值,而使那些維護傳統婚姻與家庭的人士基本權益受到損害。教會的「護權」行動,就是面對同志「爭權」,謀求社會能有所平衡。

我們肯定李安的電影成就,正如我們可以欣賞白先勇的小說、張國榮的歌曲。當然,基督徒有自由,不喜歡李安、白先勇、張國榮等。假若我們不能分辨教內與教外的分別,不能分開「教會用語」與「公共語言」的分別,不能分清楚信仰與文化,只會把豐盛的福音約化為「有多少人決志信主」!

筆者確實不能事事回應(已回應過多了),我們需要有更多基督徒「進入文化領域,不怕下水會濕身」,而不是那些旁觀的路人。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9.3.2006)

 

從《斷背山》再思文化的深耕﹕胡志偉牧師

李安執導的電影《斷背山》,以含蓄細緻的敘事,描寫同志之愛,而取得奧斯卡最佳導演的殊榮。李安的藝術成就,值得兩岸三地的華人肯定;而基督徒對影片的內容與意識,即或存否定態度;但不能否定的是李安代表著華人文化能成功地打入西方文化,另發異彩。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不同文化互相競爭,又同時結連而衍生新的文化。

北美教會群體對《斷背山》發起簽名上書反對,或許使《斷背山》未能取得奧斯卡最佳影片,但對於抗衡同性文化,特別是荷里活所標榜自由與開放的「性文化」,教會力量仍是薄弱的。

面對多元文化的挑戰,是時候教會群體反思其文化使命;倘若華人教會繼續「閉關自守」,不敢進場;我們就放棄了在多元的公眾空間中,建構「真善美」的文化承擔。筆者愈來愈感受教會在文化建設上投「棄權票」,只把信仰價值不斷邊緣化,於是只能反對異於本身的文化,卻未能在公共空間內深耕接近信仰價值的文化。

為何我們不能拍製指向基督教文化的電影,如《受難曲》、《魔戒三部曲》、《魔幻王國》等,仍是那些福音方程式的「福音電影」?為何我們只能反對佛教群體於大埔樹立觀音像,卻不構思樹立有文化特色的信仰符號?為何我們不刻意培育文字工作者於各報刊內撰寫專欄,發揮文化滲透力,卻只會刊登廣告發表聲明?

唯有教會進場文化領域,不怕下水會濕身;正如潘霍華的入世屬靈觀,看耶穌在世的生活是積極與活躍的。為何我們信仰的價值不能於公共空間中生根建造,是否信仰過分「私有化」或神學「專業化」?是否我們只有空談,行動則是欠奉?身處多元的公眾空間,話語權或文化席位從來不為教會預留;面對「市場掛帥」的媒體,信仰的價值要突圍而出,確實會遇上不少困難;但更重要是教會領袖有遠見,敢於開拓文化使命,培育有文化素質的基督徒,我們才能使身處的文化土壤不致劣質化!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10.3.2006)

 

成報(二○○六年四月八日)﹕情色都市﹕你也成為「魔鬼」與「狼」嗎﹖

情色都市﹕你也成為「魔鬼」與「狼」嗎﹖

 女子跑慣江湖,被拍下十來廿張照片,有機會被放在「影音使團」的網站或錄像節目,何懼之有﹖反覺受寵若驚吧﹗我必須說清楚,我把攝影事件拿出來討論不是小氣﹔而是需要指出,高舉敵意並不能促進理性的交流。

 言歸正傳,「斷背預警」演講會有甚麼觀點值得留意呢﹖以下兩點是講者主要觀點﹕

第一,譴責李安導演——有講者說,「魔鬼」在美國部署及肆虐四十多年(即《斷背山》故事發生的六十年代時代背景)﹔「魔鬼」終於有機會透過李安這位華人導演的一雙手,把對於同性戀的認同帶入華人社會包括香港。

 第二,防範異己——「狼入羊群」的情況已在教會中冒現,同志基督徒和同志支持/支援者已成為教會的一員。信徒有責任找/抓出這些人,要這些人認罪悔改。如果信徒與同性戀交往,信徒自己也要變成「魔鬼」或「狼」。

 語不驚人死不休﹗「魔鬼」入侵香港﹖區區一套講述同性戀戀情的得獎電影,何須把它說得如此嚇人﹖

 同性戀者是「魔鬼」,同志支持/支援者是「魔鬼」,對同志寬容的人是「魔鬼」,認識同志、跟同志交往也是「魔鬼」﹔「魔鬼」化身為「狼」混入「羊圈」,把「羊」引誘變成「魔鬼」。這多麼像文化研究的「科幻」、「身體變異」論述﹗

 這樣說來,「魔鬼」或「狼」的數目可真不少﹗同志及其身邊的所有人,統統被「妖魔化」及「邪惡化」。用現今香港流行的政治術語來形容,這正是一種「綑綁」﹔

用女性主義角度來看,這就像十五世紀歐洲的「獵巫」風氣。

 「魔鬼」或「狼」或「巫」或「妖魔」,你可也成了其中游離或中堅的一員嗎﹖

李偉儀

 

成報(二○○六四月七日)情色都市﹕敵意攝影

 你可有想像或者親身經歷過,某天你從互聯網收到一個基督教組織的演講消息,講明任何人可以參與,而組織又在開場前在街上大派單張宣傳﹔你感到興趣,自然便會動身前往了。但當你到達會場,由於你被認出你是外來者的身份,演講進行時處處受到特別監視和不停被拍下大特寫的不安情況﹖

 匪夷所思吧﹗我卻曾經不止一次經歷如此「禮待」﹗

 最近的一次遭遇,正跟我連日來講述的《斷背山》議題有關。事緣本地宗教錄像組織「影音使團」舉行「斷背預警」演講會,從組織本身的立場,以及這演講會的副題——「當我們不儆醒,狼就會進入羊圈」,可想而知其內容是衝?同性戀而來的。

 雖然已預計到「影音使團」的反對同性戀立場堅定,但從學術、人文甚至是通識角度(值得向中學生和趕做同性戀議題功課的大專生推介香港電台的通識網http://www.liberalstudies.tv/,「《斷背山》給你的思考空間」部分)看來,知識分子準不能故步自封,不願聆聽他人的立場吧﹗ 以我所知,明光社亦經常派員出席同志團體的講座活動,知己知彼,方是治學處世之道。

 或許是我支持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言論令我在基督徒圈子竄紅,或許是有位小師妹跟我一同出席,兩個陌生女子並肩而行太惹人疑慮是女同志來訪。

我們獲安排座位後,混在幾百個虔誠信徒當中靜心聽講座,仍逃不過被「點相」和拍照的特別招待。

 鏡頭瞄準,一張接一張,是以照相機替代獵殺「狼」的槍桿子吧﹖何以要用敵意舉動來排擠這兩位美麗女「狼」﹖

人與人之間雖有迥異的意見,是多元社會必然具備的特質,何況,我向來深信教會是個主內的家庭,我好歹也是個教會的小姊妹啊﹗

李偉儀

 

成報(二○○六年四月六日)- 情色都市﹕請尊重人﹗

「影音使團」的官方文章把《斷背山》兩位男主角的名字Jack解作「人」、Ennis解作「肛門」,實為過度詮釋。

恕我直言,通常不是只有色情狂才會經常把任何事物幻想成性器官嗎﹖

這難免叫人猜想,文章的作者是何許人也﹖他/她的性心理狀況出了問題嗎﹖是否性壓抑過度而導致反彈,連男主角的名字也不放過﹖

情況就好像十九世紀英國維多利亞時代,道德約束嚴苛而極端——妻子(wife)會惹起性幻想,連丈夫得稱呼妻子為女士(lady)﹔腿(leg)帶有曖昧含意,要被稱為肢體(limb),連椅子和鋼琴的木腿也因似男根一律要用布包起來。女性房間?不准掛男性肖像,男作家和女作家所出版的書籍不得陳列在同一書架上。

 Ennis是《斷背山》原著小說中的虛構名字,但這不等於我們毋須予以基本待人接物的尊重。世界上活?無數男女性叫做Ennis、Ernest、Ernis、Enas、Ennas、Eunice、Annas、Agnes,還有浴缸、江門等中文名詞,難道這通通都要穿鑿附會不成了﹖

 記得曾經有位男同志友人投訴﹕「某次有位教會領袖(這領袖當然是男人﹗)和我碰面時,陰陰濕濕的走近我,然後在眾人面前對我說﹕每次一見到我,便會想起我和伴侶肛交的情況﹗」

這是哪門子的宗教禮儀﹖簡直是沒有禮貌﹗試問文明人遇上異性戀者,難道會問﹕「我一見到你便想起你和你太太進行陰道交的情況」﹖

歧視同志的想法,無助於人與人之間的和解與包容﹔一個人在情色愛慾、性別身份方面受盡壓抑,教條之下空有扭曲的人性與仇恨,而忘了尊重別人乃基本處世之道﹗

李偉儀

Friday, April 07, 2006

 

時代論壇捲入風暴﹕雲信之回應(2)

今日教會已經形成了一個反對同志運動的社群和機構,他們所宣揚的意識形態?對同志運動的手法﹐現在成為了香港主流福音派教會的正統主導思想﹐反同性戀立場及論據和對某機構的無條件支持﹐也不知什麼時候教會判別信徒和領袖是否忠心的準則。



按照觀塘宣道會言道﹐評擊今日站在反同性戀運動前線的機構和人物﹐是不會受到勸退或者被辭退的﹐那麼如果不是宣道會﹐例如是當日參與登報的宗派﹐華人基督教聯會會員堂﹐神學院教授等﹐裡面有教牧高調評擊今日站在反同性戀運動前線的機構和人物﹐其他教會是否願意容納這樣的人持反對意見呢﹖



若不﹐今日黃姓牧師的事件縱然被證明不真確﹐他日也會發生在其他教會裡面﹐到時候會不會因為寒蟬效應而主動自我審查言論﹖甚至審查層面會由上而下﹐波及老師?團契導師等其他事奉人員﹖

 

時代論壇捲入風暴﹕雲信之回應(1)

時代論壇疏忽﹐非常不值。小心有人借此機會整治時代論壇 ﹕

心水清的讀者﹐不妨冷靜比較時代論壇特稿內容和明報報導。



對比標題﹐明報其實強烈了很多﹕



撰文批明光社 牧師被迫辭職



但時代論壇的標題使用的是勸退﹐用詞已經溫和了。



而詳細對照﹐其實明報的內容效果更加凸顯衝突﹐明報把蔡志森和黃國堯牧師兩人筆戰的內容對比起來﹐裡面圖文並茂的寫「黃國堯 Vs. 蔡志森」﹐用了一整版報導﹐是非常不尋常的。內容雖然沒有明言﹐但效果上暗示事件是和批評明光社有關﹐令讀者相信教會打壓異見。



而眼利的讀者應該發現﹐宣道會區聯的聲明有差別﹐其實明報並非向宣道會區聯查證(即查查是否屬實)﹐而是查詢(可以是問對方有什麼看法﹐而不是查問事情是否屬實)﹕



記者就黃國堯離職一事,向宣道會香港區聯會總幹事姚添壽查詢



換言之﹐明報只是多問一句﹐雖然報導出來比時代論壇更加「激」﹐宣道會區聯和觀宣卻也選擇「放過」明報。



因為這是技術上令明報無法給人口實的。



區聯會同觀塘宣道會拒絕回應後才報導出街﹐但內容明顯不是區聯會同觀塘宣道會願意見到的﹐他們也沒有強烈批評﹐當然不代表區聯會同觀塘宣道會滿意這報導。



但相比之下﹐時代論壇論內容根本沒有凸出衝突﹐基本上是直接讓黃牧師說話﹐也沒有加入他們對事情的判斷﹐就連有關明光社?蔡志森完全沒有任何著墨﹐唯一的「死罪」﹐就是沒有接觸過區聯會同觀塘宣道會。



可是這樣的對待﹐有明顯不合常理的地方。



明報是一份遠比時代論壇發行量大的媒體﹐當日報導更加用了一整版?加上圖文並茂的「黃國堯 Vs. 蔡志森」﹐以明報發行量之大﹐它報導之影響廣泛﹐遠比時代論壇短短一篇特稿?不刻意提及蔡志森和明光社?非常低的發行量大得多。



但宣道會區聯和觀宣的對待的姿態就剛好成了反比﹐明報查詢過﹐怎樣寫也好像比時代論壇沒有查詢的一篇特稿可以接受﹐這是什麼原因﹖



正如觀塘宣道會某信徒在明報裡面被引述說﹐他不認同黃沒有和明光社傾談就公開批評﹐宣道會區聯和觀宣明顯也不滿意時代論壇招呼也不打一聲就報導。以香港基督教文化﹐這種手指拗出不拗入?不打招呼的做法﹐在程度上比明報更加不可以接受﹐於是縱然報導內容比明報溫和得多﹐宣道會區聯會和觀宣都口徑一致的指責時代論壇﹐對明報絕口不提﹐發出的信息說﹕你報導內容就算沒有不妥的地方﹐你沒有和我們說說﹐已經是死罪。



對他們來說﹐這不是報導內容問題﹐而是時代論壇犯了基督教界的禁忌。



而宣道會區聯會和觀宣都口徑一致的指責時代論壇也引起一個帶頭作用﹐就是要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去時代論壇沒有問這一關節上﹐轉移了大家視線﹐而不注意黃牧被解僱過程裡面﹐宣道會區聯會和觀宣的做法有否問題。聲明迴避了二○○五年七月到十一月期間﹐三方會面提及文章的問題﹐那次是否單純或主要談黃牧的文章?若執事會辭退黃牧的原因與文章的內容沒有任何關係,為何要會面會談這個題目?加上之前執事會成員曾勸黃牧不要再寫有關文章,可見黃牧有關反對明光社處理同志的文章是不可以被排除出是被解僱的原因之一。



觀塘宣道會現在一口咬定不涉及有關事情,宣道會區聯會在此時迴避問題﹐明顯都想淡化事情。



時代論壇疏忽沒有查詢﹐也正好提供一個方法給他們轉移大家視線﹐也可以發起那些對時代論壇近年報導方向不滿的團體和信徒對時代論壇施加壓力?甚至提昇到變成公審時代論壇。



有些人口裡面強調愛護時代論壇﹐其實是一部份對時代論壇近年報導方向不滿的人一次大大的發泄﹐有些言論居然燒到董事那裡去(媒體董事是不插手媒體日常運作﹐確保編輯獨立)﹐似乎有一些人已經希望借此整治時代論壇。

 

無血腥的十字架暴行反思黃國堯牧師的離職訪問﹕銀狐

「不要做一個只有神性,但沒有人性的基督徒!」(溫偉耀博士)

  本地網上傳媒《香港獨立媒體》於三月八日報道了一篇題為〈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訪問黃國堯牧師〉的訪問,叫人讀後感慨良多,實在無法想像二千年前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事件可以藉「現代文明」的版本重現眼前,成為一場世人眼前的活劇。一位忠誠事奉同一間教會達二十餘年之久的牧師,一時三刻貿然轉工談何容易?即使日後基本生活不成問題,但餘下的事奉路途又可以如何走下去?這件不帶血腥的暴力,以溫文爾雅的高度智慧進行,可謂一種「文明」版本的釘十字架事件。

只有神性

  猶記得曾經聽過溫偉耀博士於《告別冷淡.重嚐主愛》講座中,分享他在大學任助教時一個深刻的信仰反思。當時溫先生於香港中文大學努力事奉,從早到晚馬不停蹄地為著福音事工勞苦,另兼任作物理系助教。那時,中文大學自設入學試,考生的答題均由大學教職人員親自批閱。溫先生是當時的考官,可是由於終日忙於各項事工,評核試卷的速度異常地快,每天只好匆匆地把考生的答題薄草草了事交差。

  如是者過了一段日子,該系的主任召溫先生入他的辦公室,檯面上放著一疊考生的答題,怒目相向,溫先生心叫不妙。系主任道︰「幸好我有要求另一些同事評鑑試題批改的素質,這一疊經你批改的題目有很多都給改漏了。你斷不能單單因為答案錯了便沒有分數給考生,因為考生當中的推論、演繹均反映了他對學科的掌握。這一些考生能否進入大學的前途,都給你斷送了!」溫先生當時可謂無地自容。

  然而更令人畢生難忘的指控隨即由這一位非信徒嚴正地指出︰「你係咪人o黎o架?!」這個指摘對於一直忠心事奉的溫先生成了當頭棒喝,如雷貫耳!何解一直自以為忠心事主,到頭來會給一名非信徒質問是人不是?難道單單努力聖工便不需要想如何做人嗎?不要做一個只有神性,但沒有人性的基督徒,這是溫博士的刻骨銘心的反思。

沒有人性

  然而,這一位教授當天的質問,於今天仍舊發聲。從黃國堯牧師的事件看,也許好些基督教會及機構欲強烈地反對「反性傾向歧視法」(SODO)之先,亦需要自行檢討內部行政是否對員工有足夠的(法律)保障,勸退這個安排能否對得住天地良心。

  在沒有血腥的十字架事件裡,仗義執言的結果是殉道。在此受苦者並不是烈士,就如在米路吉遜的鏡頭下,耶穌基督背著十架走苦路的情景並不壯觀,那只是一個眼淚混和著血水,血流披面的失敗之徒。

  三年來耶穌基督走遍各城各鄉的友誼佈道,敵不過現實的政治考慮。一向支持他的門徒四散,法利賽人和群眾決定以明哲保身的手段來推無辜者於十字架上;今天,二十多年來的牧養恩情亦遭受同樣厄運。

  昨天的地方執法官本丟.彼拉多順應民意,因為害怕百姓生亂,洗手後便開綠燈通過處死基督的議決;今天的彼拉多更會暄寒問暖,分析現況利弊,語重心祥地建議對方自行寫辭職信離開。實在,只要事件沒有給張揚開去,則用不著影響對方日後仕途,又(可能)減省無故開除員工的工資賠償,可謂按排周到,仁至義盡。

  最後,羅馬政府這一個不在場的政治實體是神性不可侵犯的,她無需要親自發出命令要求處決耶穌,因她不想看到猶太人生事叛亂的心意是不用言宣的。百姓先知先覺,不需要勞煩中央政府親自開金口,便自動自覺地清除異見份子,因為,他們不想見到自己的地方有異見人士,害怕開罪羅馬政府。還看今朝教會內部份反對同志運動的社群,作為非牟利團體雖然沒有軍事實力,但其所宣揚的意識形態已經成為了主流福音派教會的正統主導思想,其反同性戀立場及論據幾乎成為了教會自我審查的判別根據,最低限度,這一點在黃牧師的事件上給充分地反映出來。

結論:每一間教會都有一座加略山?

  還沒有一個月,便到受苦節了。雖然酷刑已經隨著人類的人權發展而給廢除,但不公義的事情卻仍然存在,當今的不公義以理性、文明的修辭方式給包裝然後繼續蒙混於世,且看看已發展國家與未發展國家之間的不公平貿易,國家總統冠冕堂皇的侵略理由,便可以得悉。生活安舒的現代香港基督徒用不著受耶穌基督昨天所受的皮肉之苦,但如果教會再不學效溫偉耀博士當日從現實生活經驗中痛定思痛自己信仰的榜樣,永遠堅持一言堂的作風,便會繼續有人被推上加略山,耶穌基督及他的用人便天天被重釘於十字架之上。

  我們盼望,基督的受苦已經成為過去,這件事只會藉著文字、影像以及詩歌等藝術創作重新於信主的人心裡產生共鳴、迴響、激盪!

  「思憶中想起往事,淚輕滲,臉上流。想起祂,跟我告別,我不可將衪挽留。

  一息間,祂遭創傷,被這世界恨透,身軀受傷血盡流。

  誰人能完全明白他一生的困憂,眾百姓懷怒、含恨,充斥怨憤、恨仇。

  我看見無人援助,祂孤影一個走,鞭傷中身軀疾痛顫抖。

  祂犧牲,身心耗盡,讓鮮血滿臉流,祂一生拯救故事,我心不忍不接受,

  憂傷中祂因我死,為洗去我罪咒,感激耶穌施拯救。」

  (〈感激耶穌施拯救〉《錫安新歌第卅三輯︰同心》)

 

黃國堯牧師﹕回應宣道會聲明(二○○六年四月四日)

原文出自黃國堯牧師的言論自由廣場﹐得黃國堯牧師允許轉載

「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化。」

  在宣道會成長及服事超過二十年的我,面對一個與我生命不可分割,甚或血濃於水的一個宗派教會。我是既愛又恨的一種心情。愛自然因為我生於廝,長於廝;恨是因為他們的無理及無情!

  對於宣道會的所謂聲明,我祗能仰天長嘆;這樣一個純正的教會宗派卻要為自保而惺惺作態!宣道會可以明碼實價地根據章程將我趕走,因為他們擁有最高的解釋權;執事會可以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這樣對待我。話說二OO四年中,當時的執事會(八位)聯名寫了一封私人信件給我,說出一些他們對我的看法;他們說這是私人信件,並不是執事會的公文(明報27/3/2006有提及執事會的發信提醒)。我當時立時覆信,並說出我認為他們對我的誤解,他們亦沒有反駁;故此事我認為已算完結了。跟著便發生了二OO五年中以後我寫文章批評明光社等之事件(可參<香港獨立媒體>之報道)。誰知道執事會(新一屆的六位,有四位是連任的)為了要我離開,便以這些事為名來恫嚇我,並說我犯了宣道會的規例;因當時他們以為我反對同性戀是罪的立場。後來事件較為明朗時,他們和區聯會才知道他們是誤會了我。我以為事件又告一段落。誰料還有下文!區聯會卻美其名說是不干預政策。試問,若然是從二OO四年中至二OO五年尾這段時間?,區聯會已知道執事會跟我的問題(除非他們全不知情,但可能嗎?),他們為何一直沒有正式跟我談過這事,或從中勸導和平息事件;很明顯是他們已經認同了執事會的立場。他們祗聽一面之詞,請問這是否公平公正呢?

  到了二OO五年六月後,事件便變成是執事會針對我對各種事情的批評和言論,他們看過我在明報論壇發表批評明光社的言論,從而引發外界人士與我的一連串網上討論後,他們便在七月初要求我請辭。他們在十一月初給我的敕令辭職信件中便大量引用我在網上的日記或留言版的言論來指控我;可說是以言入罪! 如其中的一點是說我對外界的言論,對區聯會、明光社、新建道院長及其他牧者批評等等。他們亦在其中提及我在撰寫網上日記、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等話題上,我都沒有運用聖經的原則等。故此,宣道會在公開聲明中說「我們在此澄清黃國堯牧師的離任跟他對同性戀問題及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觀點並沒有關連」和「本會從沒有因其對同性戀或性傾向歧視法的立場而作出任何干預或勸退行動」是與事實不符的!區聯會雖沒有因這事即時勸退我,但總幹事在最後見我時仍不斷勸我辭職是較好的做法;故他們認同執事會的做法則成為幫兇是不爭的事實。

對於因此事而令到教會眾兄姊受損及有關傳媒受宣道會的指責,本人亦深表遺憾!

 

宣道會區聯會就黃國堯事件聲明(3月29日消息)


就黃國堯事件,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於三月廿九日發表重要聲明,全文如下:

重要聲明

  就本會觀塘堂前堂主任黃國堯牧師離職一事,已引起教會內外之關注,本會特別作出以下聲明:

一、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強調「堂會主導」,除非堂會執事會主動要求,否則本會不會隨便介入堂會事務。觀塘堂執事會於二零零四年年中起,因不滿堂主任黃國堯牧師之管理及處事手法,與黃牧師多番溝通,但執事會感到與黃牧師在合作上仍然存在很多障礙,直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執事會議決請黃牧師自動請辭,否則在徵得區聯會同意下,解聘黃牧師。區聯會同意觀塘堂執事會之議決,並應執事會之要求,委派本會總幹事姚添壽牧師協助勸退。及後經觀塘堂一些資深會友相勸,最後黃牧師在與執事會協商後,同意於當月自動請辭,並親自向會眾公佈此事。

二、本會作為一個教會的組織,對聘任及解聘同工,皆有清楚明文的程序機制。原則上,若堂會解聘教牧的原因及程序皆合情合理,本會只會認同,不會介入。若原因及程序有不合情理之處,本會定當介入。

依《宣道會手冊》的指引,所有教牧同工的解聘,有以下兩個條件:

(1)解聘教牧傳道同工須經〔堂會〕執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得區聯會同意方能生效,並於一個月前書面通知或以薪金代替通知。

(2)任何同工如離經叛道,蓄意違背聖經原則,或觸犯香港法律,或慣性違反該堂工作守則等,經區聯會同意,可被即時解僱而無須預早通知或以薪金通知。其公積金之僱主供款部分,亦無權支取。

三、對於本會教牧同工之言論,若無明顯違反聖經真理,本會一向不予干預。故本會從沒有阻止黃牧師批評明光社,只勸諭他宜事先與明光社作出溝通。

四、本會過去與黃牧師溝通時,曾討論同性戀問題,其時黃牧師也認同同性戀行為是罪,只表示應對同性戀者多作關懷,此點區聯會也表示認同。故此,本會從沒有因其對同性戀或性傾向歧視法的立場而作出任何干預或勸退行動。

五、對於《時代論壇》未經查證,僅就單方面的言詞,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九日刊載以〈因公開批評教會界反同言論被勸退〉為題,有關黃國堯牧師離職之訪問,引致教會內外對本會及觀塘堂產生不必要的誤解,本會感到非常遺憾。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執行委員會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快拍,29.3.2006)

 

觀宣就黃國堯事件發聲明(3月25日消息)


基督教宣道會觀塘堂於三月廿三日在該會網站發表重要聲明,全文如下:



就二○○六年三月八日《香港獨立媒體》網站及二○○六年三月十九日《時代論壇》有關本堂前堂主任黃國堯牧師離職的訪問內容,我們有以下聲明:

一、該等文章所述內容並未有表達事實的全部,部分內容更不是事件的真實處境。

二、我們在此澄清黃國堯牧師的離任跟他對同性戀問題及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觀點並沒有關連。

基督教宣道會觀塘堂
二○○六年三月廿三日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快拍,25.3.2006)

 

明報 (三月廿七日)撰文批明光社 牧師被迫辭職

撰文批明光社 牧師被迫辭職
【明報專訊】去年就同性戀議題公開撰文批評明光社,指明光社批評同性戀者的言論是「衛道之士」和「氣度小」的基督教宣道會觀塘堂主任黃國堯,被教會逼令離職。黃國堯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他們(教會執事)很顧慮影響觀宣(觀塘宣道會)的形象,接受不了牧師當評論員批評明光社,而明光社與宣道會關係很濃厚。」他又說﹕「今天教會的思想層次遠遠低於教外一些人。」

指明光社打壓同性戀「氣度小」

黃國堯去年中投稿《明報》論壇版,連番批評明光社發表打壓同性戀的言論及廣告,引起宗教界的關注。

宣道會總幹事拒回應

宣道會是反對同性戀的基督教教會,記者就黃國堯離職一事,向宣道會香港區聯會總幹事姚添壽查詢,但他拒絕回應,其秘書表示日後若要作交代,會通知傳媒。不過,有知情人士說,牧師與教會同工(即傳道人)和領導層(即執事會)意見不合、牧師黯然離去時有發生,黃國堯不止在同性戀議題與教會意見不合,同性戀爭拗只是導火線。

黃國堯日前以電郵回覆記者,指身在海外,未有回應記者的查詢。現年49歲的黃國堯,去年12月離職,離職前是觀塘堂牧師和執事會主席。

據網上媒體「獨立媒體」本月初對黃國堯的訪問,去年7和8月,宣道會觀塘堂執事會要求黃自動辭職,被斷然拒絕。黃在訪問中說,到了11月,區聯會總幹事多次勸他辭職,他有感難與教會再合作,決定於12月離職。「獨立媒體」的訪問指,黃國堯在報章撰文批評明光社壓迫同性戀者,不少明光社的核心成員來自宣道會。

黃國堯接受基督教媒體《時代論壇》訪問時又說,任何組織都應有接受批評的心懷才能成長。「他們很敏感的,你一高調,他們就覺得你不是針對法律那麼簡單。」他說在教會中沒有如他「這類人」,並批評區聯會沒認真調停。

明光社6核心成員來自宣道會

資料顯示,基督教背景的明光社董事會和核心成員有6人來自宣道會。不過,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說,該社由不同宗派和獨立教會組成,不附屬任何宗派,成員並不代表自己的宗派。

一名宣道會觀塘堂教友表示,堂區約有300名教友,而黃國堯在堂區已服務十五六年,事件在教會引起一些震盪,部分人替黃不值,但部分人認為是好事。

資深教友指筆戰非主因

他指黃牧師的撰文事件,只是離職的「催化劑」,教會要求他離職,主要是因為教會近年已不滿其管理及處事,並指觀塘堂的執事會早於2004年中,已發信「提醒」黃國堯改善,而黃在2005年中才與明光社筆戰,故他認為不應把黃離職與撰文一事混為一談。

這名資深教友指出,堂區會互選教友入執事會,是堂區的管理架構(如同公司的董事局),而黃國堯是當然主席。不過,他指近年的執事會一直不滿黃的處事手法,如黃會公開斥責教友同工,而非先私下與當事人傾談解決問題,執事會更不滿黃作為主席,多次在開會時不發表意見,但執事會通過事項後又公開「唱反調」。

在筆戰一事中,教友指黃亦未找同屬教會組織的明光社對話,便公開撰文發炮﹕「對明光社有意見,能否找明光社傾,如果傾過但不行,才訴諸教會外渠道,這可以理解,但為何不先傾傾呢﹖」

對於黃認為今次是以言入罪,這名與黃相識多年的教友說﹕「如他認為是同性戀問題,是他的理解,可能他忽視了之前與教會的合作問題。」教友指近年堂區的管理幾陷於癱瘓,黃與其他教友已難以合作,如黃只認為因筆戰事件而要離職,「是他見不到自己的盲點」。

明報記者 胡幗欣 伍詠詩 伍瑞瑜

 

因公開批評教會界反同言論被勸退 - 黃國堯:教會要有敢於批判的聲音

因公開批評教會界反同言論被勸退
黃國堯:教會要有敢於批判的聲音
羅民威

三月八日,網站《香港獨立媒體》(http://www.inmediahk.net) 刊出宣道會觀塘堂前堂主任黃國堯牧師的專訪,透露教會因他在同性戀問題及性傾向歧視立法上的公開言論而要求他辭職,而他最終於去年底辭職。
黃國堯在三月十三日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不是要「唱衰」宣道會,也不是想諉過他人,而是希望製造Unity
in diversity的形象。


 「宣道會觀塘堂是我的母會,已二、三十年了;只是覺得事情需要某程度的透露,不要讓人瞎猜。我不講,人家也在傳。」


  黃國堯說,是自己的思想方式走前了,大家思想層次不一樣(他強調這樣說沒有貶低他人之意),有些事情也無謂勉強。「教會支持我繼續如此思考,可以留就繼續留;要不然,自己遲早也要離開。」


  黃國堯說,現代人應有一種改善心態,一個社會要有爭取改善的聲音,教會也需要有敢於批判的聲音。無論任何組織,都應有接受批判的心懷,才可以成長。他覺得,教會在整件事處理上有不善之處,但他們不是壞人,只是大家因為思想方法不同不能一起。但他覺得大家可以做多一點。「例如區聯會應可做多點調停功夫,而不是因為怕麻煩而開綠燈。執事會與同工有意見,十居其九是同工離職;但區聯會只說執事如此如此想,從沒認真調停──也許不用牧師離職啊!區聯會在辭退堂主任的事上是有最後決定權,就不可以說不關自己的事。」


  關於同性戀,黃國堯表明,他其實沒有完全站在任何一邊,只是想用懷柔。「面對一小朋友做錯事,是先擁抱然後慢慢幫他,還是罵他打他?是方法問題。就是因為這一點,當我在網上和報章就同性戀議題發表言論,教會執事和區聯會都有反應。教會執事覺得我為何批判人,他們很顧慮影響觀宣的形象,接受不了牧師當評論員批評明光社,而明光社與宣道會關係很濃厚。」


  黃國堯說,他其實不是完全反對登報,但只是登報及其方法只會令同性戀者覺得被排拒。「他們很敏感的,你一高調,他們就覺得你不是針對法律那麼簡單。我在教會沒有這類人在教會中出現,但我只是以平常心看他們,說句公道話。不是說登報沒有任何意義,只是對於他們,我們用的方法用得不明智。」

  對於今後去向,黃國堯表示,他離開了只是兩個月,還未想得清楚,近期他多到海外探望舊會友和老牧者。不過他很希望繼續在福音派當牧者,影響福音派教會。「我講的其實不是甚麼前衛信息,只是基本對人的尊重。……也不單是同性戀問題,而是今天教會的思想層次遠遠低於教外一些人,他們會問:我們為何要信耶穌,返教會?」

時代論壇 九六八期

 

緣起

筆者早從友好得知觀堂宣道會的黃國堯牧師去年年底離職。

黃國堯牧師離職後外游﹐返港後接受獨立媒體訪問﹐然後明報和時代論壇都報導。事件恰巧發生在名導演李安執導的「斷背山」挾多個電影大獎之勢上影﹐引發基督教保守派批評圍攻電影。

時代論壇主編李錦洪和教新幹事胡志偉牧師分別從文化論述?教會如何在公眾空間自處評論﹐而被基督教保守派看成是美化電影﹐受到多方圍攻。


由於時間的吻合﹐引起傳聞指基督教保守勢力要借機會整頓《時代論壇》﹐是為基督教的白色恐怖。

FES 的張小鳴和在海外的張國棟發表文章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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