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07, 2006

 

宣道會區聯會就黃國堯事件聲明(3月29日消息)


就黃國堯事件,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於三月廿九日發表重要聲明,全文如下:

重要聲明

  就本會觀塘堂前堂主任黃國堯牧師離職一事,已引起教會內外之關注,本會特別作出以下聲明:

一、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強調「堂會主導」,除非堂會執事會主動要求,否則本會不會隨便介入堂會事務。觀塘堂執事會於二零零四年年中起,因不滿堂主任黃國堯牧師之管理及處事手法,與黃牧師多番溝通,但執事會感到與黃牧師在合作上仍然存在很多障礙,直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執事會議決請黃牧師自動請辭,否則在徵得區聯會同意下,解聘黃牧師。區聯會同意觀塘堂執事會之議決,並應執事會之要求,委派本會總幹事姚添壽牧師協助勸退。及後經觀塘堂一些資深會友相勸,最後黃牧師在與執事會協商後,同意於當月自動請辭,並親自向會眾公佈此事。

二、本會作為一個教會的組織,對聘任及解聘同工,皆有清楚明文的程序機制。原則上,若堂會解聘教牧的原因及程序皆合情合理,本會只會認同,不會介入。若原因及程序有不合情理之處,本會定當介入。

依《宣道會手冊》的指引,所有教牧同工的解聘,有以下兩個條件:

(1)解聘教牧傳道同工須經〔堂會〕執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得區聯會同意方能生效,並於一個月前書面通知或以薪金代替通知。

(2)任何同工如離經叛道,蓄意違背聖經原則,或觸犯香港法律,或慣性違反該堂工作守則等,經區聯會同意,可被即時解僱而無須預早通知或以薪金通知。其公積金之僱主供款部分,亦無權支取。

三、對於本會教牧同工之言論,若無明顯違反聖經真理,本會一向不予干預。故本會從沒有阻止黃牧師批評明光社,只勸諭他宜事先與明光社作出溝通。

四、本會過去與黃牧師溝通時,曾討論同性戀問題,其時黃牧師也認同同性戀行為是罪,只表示應對同性戀者多作關懷,此點區聯會也表示認同。故此,本會從沒有因其對同性戀或性傾向歧視法的立場而作出任何干預或勸退行動。

五、對於《時代論壇》未經查證,僅就單方面的言詞,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九日刊載以〈因公開批評教會界反同言論被勸退〉為題,有關黃國堯牧師離職之訪問,引致教會內外對本會及觀塘堂產生不必要的誤解,本會感到非常遺憾。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執行委員會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快拍,29.3.2006)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

This page is powered by Blogger. Isn't yours?